小规模企业记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表于 2022-04-06 14:31:55
文章导读: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公告所称小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小规模免税征管细则来了!4月1日起,开票、申报、纳税都要按这个来!
下一篇:记账凭证如何填写?听听记账凭证专业人士的详解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浏览排行
联系我们<


联系人:罗经理
热线:15707951369
QQ:504732751
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锦惠中路274号3楼

版权所有:江西瑞宏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高安市瑞宏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570795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