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税务局刚通知,3138户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被终止,全部改为查账征收!个体户定期定额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个体户不再是避税的工具!
税务局通知!
3138户个体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东营开发区畅享食品商行等3138户纳税人(名单见附表):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你户(单位)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现决定自2022年6月30日起终止你户(单位)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你户(单位)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你户(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附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公告.xlsx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对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提出数十项要求,包括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个体工商户管理方式改革等。其中个体工商户管理方式改革是指,完善税制,推进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变,严格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标准,减少核定征收企业的数量,同时为查账征收户提供更便捷的方式。我国长期以来对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定期定额征税办法,这种办法虽然简化征收程序、降低征纳成本,但是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已大大简化了申报流程、降低了申报成本,使得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优势逐步淡化。而定期定额征收存在的定额核定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定额未能反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逐步实现取消定期定额核定征收,能减少税源损失、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那么,金税四期的来临,税收征管方式不断优化的大环境下,核定征收会逐步取消,转变为查账征收?
为什么要取消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
核定征收在个人所得税上应用较广泛。就个体工商户而言,核定征收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核定附征率。
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
长期以来,我国对规模小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定期定额的征税方式。
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会调整。
大部分地区规定,按月核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般是开票额)3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暂核定为0,超过3万的,按照当地规定的附征率征收个税。
还有一些地区规定的是,开票额10万元以内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常,定期定额征收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直接从银行账户扣掉税额,对纳税人来说非常方便。
按照规定,定额执行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经营状况发生大的变化时需要调整定额。但在实际管理中,很多个体户定额长期不调整,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很多定期定额户都认为自己可以不建账,注意了,根据《征管法》的规定,所有个体工商户都要建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 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注:月销售(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个体户如果没有能力建账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人员来操作。
由于个体工商户在一定限额内,缴纳的个税税负是相同的,很多企业就利用个体户来给自己虚开发票以抵成本,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
基于以上核定征收的风险,相应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待到时机成熟后,取消核定征收将是必然趋势!
取消核定征收有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而那些想利用核定征收来偷税漏税的人,奉劝赶紧收手吧!
而短期来说,核定征收的严查是必然的。与其费尽心思的想利用核定征收搞各种偷逃税的伎俩,不如将国家给的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个体户2022年最新最全税收优惠
给大家总结好了!
我们在此给大家将个体户2022年最新的税收优惠总结全了,建议大家对照核查,充分享受各项税收优惠。个体工商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来说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从小规模纳税人角度来看一下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4、保险
(1)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上述企业应位于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
(2)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
